2023年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敦煌市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按时到岗到位,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一轮的工作中。在这天,执行法官小樊执结两起特别的执行案件,在这两起案件中,当事人互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其中一起案件只涉及执行行为,不涉及执行标的。
当日,当事人武某(化名)与祁某(化名)来到法院执行局,二人怒气冲冲,互不理睬。经了解,祁某于2019年租用武某全新的运营车辆,现祁某要退租,要求武某退还押金三万余元,武某认为自己将运营车辆出租给祁某时,是全新车辆,至今已经五年,车辆部件有所损耗,发生过两次车祸,车身有损坏,且租金未完全支付,不应退还全额租金。执行法官与双方多番沟通,多方位劝解,终于达成共识。
最终,在执行法官见证下,武某当场检验车辆状况,将车辆损耗、损坏部位折算为现金在押金中进行抵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后,武某将剩余押金及相关材料当场返还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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