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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小镇上的法庭“特色调解”尽显司法温度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2/1 12:02: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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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法庭负责人何瑞说:微笑、事例、倾听、上门,是她(他)们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的四大调解法宝。微笑能安抚当事人紧张与不安的情绪,为调解工作开一个好头;事例,能让当事人找到心理的共鸣,有助于调解工作的继续开展;倾听,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被理解,从而接受法官的引导与调解;上门,让当事人更加信服法官能公正公平处理矛盾纠纷,进而积极接受调解。围绕亲情说理释法,最大限度修复情感,这样更能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2023年1月31日,三墩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主动和解,并当场给付了部分货款。

被告王某从原告夏某处采购了一批货物之后,并未立即给付货款而是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付款期限到后,被告王某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后经夏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三墩法庭。收到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决定先进行调解。开始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较大都不愿意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并没有因为双方情绪较大而放弃调解。在悉心等待二人情绪缓和之后对双方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多次对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也渐渐的有了和解的意愿。承办法官准确把握调解时机,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庭支付了部分欠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肃州区人民法院三墩法庭积极践行情系于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