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租赁现象越来越普遍,因土地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南岔法庭就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庭履行。
刘某与李某系重组家庭。2023年年初,刘某之子来到法庭称,2020年3月,其母亲与其继父李某将名下28亩耕地租种于同村居民王某,双方约定租期五年,具体租金数额随行就市,于每年10月底付清,但其多次催要,王某拒绝给付2022年度租金,且其母亲刘某年事已高,除租金外再无其他经济来源,请求法庭处理。
承办法官了解该案情况后,考虑到刘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当即拨通了被告王某的电话。经与王某电话核实得知,其对2022年度按400元/亩支付租金无异议,但租金应向谁给付让他犯了难。原来因李某去世,李某之子与其继母刘某对租赁费的给付产生分歧、争锋相对,双方的租赁费争夺经村调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至此,案件事实逐渐水落石出。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因李某之子在外地务工无法返还,法官便采取线下线上双管齐下,与李某之子进行远程视频连线组织“三方会谈”。经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合意,被告王某分别向刘某及李某之子当庭给付租金5600元,以缓解刘某的生活压力,本已出现裂痕的继母子关系得以修复,案件圆满处理完毕。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