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之一,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软件开发服务已成为常态,由此产生的纠纷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已产生重大影响。2023年2月9日,玉门院通过庭前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0万元软件开发费一次性支付,为支持企业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某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偿给甘肃某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应用软件。此后,甘肃某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软件开发费用未及时支付。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多次追索未果的情况下,在网上向玉门法院提交立案材料起诉追索。玉门法院及时在网上对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立案,立案后办案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办案人员在同双方多次沟通后了解到存在拖欠软件开发费的情况,办案人员及时给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告知企业不诚信守法对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诚信友善和谐的角度进行了调解。甘肃某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认识到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即将软件开发费40万元给付,并表示今后要重视合同履行,做诚信守法企业。杭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没想到要了几年的费用到玉门法院这么快就落实到位,提出因双方纠纷已实质性解决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这起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通过线上立案、线上调解方式得到妥善化解,节约了企业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诉累,为支持企业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寄语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在经营中只有诚信守法,才能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才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才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断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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