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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审快执,保民生促和谐

来源: 作者:胡玉洁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2/21 9:02: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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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四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32万余元,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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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凌晨,林某、王某、任某分别驾驶车辆沿玉门市柳河镇柳六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林某驾驶的车辆爆胎,任某、王某从各自的车下来,协助林某更换轮胎。马某驾驶车辆相向行至该处,撞上正在拆换车胎的任某、林某,造成任某当场死亡,林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玉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后经现场勘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马某、任某、林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林某被送往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了解三方涉案车辆均已投保。2021年12月,林某及任某继承人将马某、三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以及车辆所属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经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22年5月做出一审判决,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赔偿林某73414.09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赔偿任某继承人251349.84元。后两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林某及任某继承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案审判法官及执行法官向保险公司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两保险公司及时履行案件赔偿款共计32万余元,执行法官在一周内将案件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交口称赞。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民生权益保护,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对涉民生的劳务合同、交通事故侵权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