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工人劳务工资案件,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拖欠工资22万余元,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1年6月,刘某等30名外省务工人员经人介绍到该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的某工地提供劳务,主要从事墙壁粉刷、钢筋绑扎、模板拼装等项目的劳务施工,至2021年9月,因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劳务工资,该建筑工程公司欠付刘某等30人部分劳务工资,刘某等30人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建筑工程公司限期给付刘某等30人劳务工资22.3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积极主动多次向该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释明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并明确告知如果继续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将由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甚至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这将会留下失信惩戒不良记录。
经法官的不懈努力,该建筑工程公司最终积极筹措资金将22.3万余元劳务工资转账到法院指定执行账户,法院已将案款电汇至各申请执行人的账户,该案件得以执结,刘某等30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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