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为规范庭审活动、推进庭审公开、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及信息化应用水平,金塔县法院五项举措进一步提升庭审直播率及庭审直播质量。
一是提高公开要求。在庭审直播制度的基础上,将“对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规定融入庭审直播常态化内容,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为指导,要求“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
二是加强刚性约束。完善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的指导性制度,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纳入庭审直播原则性规定中,要求对正常庭审案件“应播尽播”,对所有不公开直播的案件进行报批,对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播的案件说明情况,切实促进了庭审直播率有效提升。
三是明确直播范围。细化完善了案件庭审直播制度,对于贴近当事人个人隐私、名誉的案件,如民事案件中当庭调解的案件以及涉及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刑事案件中关于侮辱、诽谤、遗弃等案件等是否进行庭审直播,均在制度中作了进一步明确,杜绝“应播不播”情况发生。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审判业务庭室书记员开展庭审直播系统操作培训,由本院网络技术管理人员对庭审直播系统以及庭审直播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有效提升书记员对庭审直播设备的操作水平及信息化系统应用的能力,充分认识庭审直播的重要性,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加大通报考核。根据立案庭案件排期开庭情况,结合庭审直播网已直播的案件,审管办对庭审直播情况逐案对比核查,“应播未播”案件的原因,对未播又未及时报送原因说明的案件,逐个进行通报,并由督查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将庭审直播指标完成情况与法官及书记员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下一步,为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实现庭审公开,保障庭审直播质量,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金塔法院将继续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基础保障、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更高效更便捷的技术手段,尽可能以庭审直播这种鲜活的方式,将法院司法活动最核心的部分进行彻底的实时公开,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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