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18起劳动争议案件,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了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6月,庞某等18人与某公司因拖欠工资等问题产生纠纷,遂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原告等18人对裁决不服,向肃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肃州区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承办法官胡瑜在通过开庭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平衡劳动者利益和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把法律规定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剖析案情,摆事实讲依据,反复和双方沟通,最终经过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及二被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等18人支付工资13万余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方式往往能够让矛盾得以迅速解决,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肃州区法院以司法手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实守信的规则意识。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肃州区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坚持“优先组织调解,促进当场履行”的理念,将释法明理贯穿始终,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注重做好法律释明、答疑解惑和裁判说理工作,耐心倾情向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