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继“暖春亮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以来,趁势而为、持续攻坚。该院执行局为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执行小组,针对一批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奔赴内蒙古、河北等地查找扣押车辆、划拨涉案资金,向“老赖”发起新一轮的执行攻势,截止今日已扣押车辆3辆,价值约150万元,划拨案款10万元。
酒泉某银行与李某、龚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李某从该银行处贷款购买奥迪车辆,并将车辆抵押,后李某未按期还款,将抵押车辆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到内蒙古等地,企图隐匿资产、逃避责任。面对机动车移动灵活、活动范围广、不易控制的特点,执行干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积极克服扣车中的重重阻力和困难,多地来回奔波,最终成功扣押车辆,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扣押车辆之余,执行干警又在呼和浩特市对秦某与程某借款纠纷一案进行执行,冻结划拨程某名下社保卡余额37000余元,提取其名下保险价值56000元。肃州区法院跨省执行首战告捷,有效打击“老赖”异地隐匿资产的侥幸心理,让“老赖”无处遁形,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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