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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会议

来源: 作者:张超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3/1 9:53: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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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最后着力点,而执行款的及时发放关乎“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践行。”为巩固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案款管理,提升执行效率,2023年2月27日上午,执行局召开了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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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执行局局长邱文礼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上执行局局长邱文礼对收付款管理及长期未付案款清理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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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执行人员原则上不收取现金或不通过微信款。对于确有必要直接收取的,应当不少于两名执行人员在场,即时向交款人出具收取凭证,同时制作收款笔录,由交款和在场人员签名。执行人员直接收取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在院后当日将现金或票据移交财务部门;应当日移交确有困难的,当在回院后一日内移交并说明原因。

二是严把管理关口。严格执行“款项清晰”入账标准,全面准确记录与入账款项有关的信息,确保每一笔款项来源清晰、归属明了。严格执行“层级审批、限期处理”的出账标准。规范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财务会计审批四级审批制度,以流程管理不断压实责任。在发放案款时认真核查领款人是否与案件当事人相符、发放金额是否与到账金额相符、领款人账户是否与预留账号相符,以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案款发放中,存在一项不符合,立即中止案款发放流程。流程化管理思维,让案款管理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确保案款发放及时、准确、高效。通过流程化管理,案款收取及发放零差错运行,案款发放实现“动态清零”目标。

三是认真查找在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行案款统一管理,并改进案款发放流程,利用“一案一账号”实现案款出账入账全覆盖监督,解决以往长期存在的信息数据壁垒,执行人员对每笔案款签字确认,针对长期未付案款做到“月统计、月清理”,确保底数清、案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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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执行款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活动,梳理和总结执行款收取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清理的执行款逐案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