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因交通事故责任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使困扰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022年3月,王某乘坐其亲属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亲属及李某亲属3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王某亲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王某在继承该亲属遗产范围内赔偿李某等各项损失200余万元,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留了王某亲属机动车的各项保险合计51.8万元,王某遂提出执行异议,但被依法驳回。2023年1月,王某等人作为原告,以李某等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瓜州县法院的执行裁定,为其预留车辆损失险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金25.9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起事故的死者均为原被告三个家庭的顶梁柱,均留有妻儿老小,都需要这笔保险金补贴家用,如果轻易判决,不但会伤害了各方感情,也不利于社会和谐。鉴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认真进行说法析理,提出本着照顾无过错一方、共同分配的解决原则,力争协商处理。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也确实认识到该起事故纯属意外事件,双方都是受害人,并相互取得了谅解,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居中协调和“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分配了该笔保险金,使两方三个家庭都得到了救助,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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