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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肃州区法院:让法庭调解工作多一点“温暖力量”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3/22 8:48: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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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庭审阶段,为解决民事纠纷,劝导、动员和敦促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活动。所以,法官都非常重视调解工作。而作为一名法官助理,要学习法官调解方法及调解艺术,还要不断思考,虽然不负责案件的审理、裁判,但却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力量,在本职工作之外,可以协助法官开展调解等大量工作。近日,三墩法庭法官助理杨鑫主动协助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履行,受到案件当事人的称赞。

案情回顾

原告夏某诉称,2021年开始被告多次在夏某处购买材料,款项一直未结清。2022年2月10日,被告向夏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中写明被告欠夏某材料款20000元,并约定2022年6月20日前还清。夏某多次索要,被告于2022年7月1日转账偿还5000元,又于2022年8月21日微信转账2000元。后被告仍欠夏某材料款13000元未付,夏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三墩法庭。

案件处理

三墩法庭受理后,杨鑫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将原告的诉求与被告进行沟通,向其简单介绍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并不断地给被告做思想工作。随后,被告向杨鑫表达了自己的调解意愿。杨鑫将被告的调解意愿向承办法官汇报后,法官表示赞成,其又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达法庭,在法庭上积极协助法官做当事人的工作,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说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被告当庭支付了剩余款项。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的效率与公信力,更呈现出新形势下司法工作者实现目标的追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