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原告张某(男)在敦煌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好,张某回老家居住,因长期分居,张某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的亲属取得联系,被告的父母回复,与李某进行沟通后,李某同意离婚,但是因为李某为聋哑人,而且识字不多,愿意做李某的代理人,协商解决该案。在法庭上,通过李某本人在纸上书写意见,以及李某父母的手语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离婚的协议。
自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以来,敦煌法院把“三抓三促”行动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把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三抓三促”行动成效的试金石,常态化开展涉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传递司法助残的别样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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