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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金塔县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房主商户达双赢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殷庭虎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3/24 9:02: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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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胜诉人权益的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商户经营的影响。

许某为一家经营母婴店的商户,多年来一直租赁王某的一处门店。许某的生意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盈利减少,导致其无法按时向王某给付2022年的房屋租金,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许某按照调解确定的时间给付房屋租金。后来许某却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索要无果后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在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应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尽快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告知其近几年因各种原因导致盈利大幅减少,暂时无法全部履行该案案款,表示希望在给付部分租金后,等生意有所起色后争取在年中将剩余部分租金付清。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在帮助商户经营发展的同时兼顾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法官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说明了相关情况,申请执行人表示并不是不同意被执行人的履行意见,只是因被执行人多次拖欠房屋租金,已经无法相信其能按时给付。经过承办法官一次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分析不同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利与弊,最终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给付大部分租金后,同意剩余租金按期给付。该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帮助商户在生意有所起色的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同时也让房主有了持续取得租金收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