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欠款人当庭给付货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7月16日,张某向酒泉某温室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购买钢架、卷帘机、棚膜等货物共计费用15万余元,张某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剩余尾款2万余元向酒泉某温室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承诺2022年9月30日前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公司相关人员多次催促张某偿还欠款,但是张某均以多种借口推脱,拒不还款。2023年2月,酒泉某温室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到此案件后认为,该案件标的不大,案件事情清楚,法律关系清晰,考虑到后期双方可能还要合作,力促和解是该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调解员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从维护双方的整体利益和和谐关系出发,劝说双方互谅互让理性解决矛盾。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庭以现金方式支付欠款。
金塔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连心桥”,更加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地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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