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与新要求,肃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尝试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有针对性地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文书进行“瘦身”,并于近日发出首份“要素式”判决书。
针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等特点,肃北法院立案庭积极适用“要素式”审判推进简案快审。庭审中,承办法官对照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要素进行审查,确认无争议要素事实,对有争议的要素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陈述,庭审过程简洁流畅,20分钟完成庭审及宣判,并在庭后第一时间制发“要素式”判决书,审判效率高效快速。
“要素式”判决书围绕案件特点,简明扼要总结归纳案件事实等内容,文书后附法律条文依据,让当事人看得清楚、读得明白,兼顾了效率和效果。下一步,肃北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创新审理模式,探索“要素式审判”的适用范围和效果,加大速裁快审力量,努力以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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