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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融创】微信群骂人惹官司 法官入网格巧化解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3/28 11:44: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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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人生活交流方式的改变,微信成为人们交流沟通和了解信息的重要渠道。微信群因沟通方便快捷被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普遍使用。可是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近日,肃州区法院民一庭陈岩团队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双方的争执就是因微信群内辱骂他人而起。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和夏某是同一小区的住户,今年3月初,二人因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有争吵,双方互有来往,言语虽有一些冲突,但也算日常吵架置气的范畴。如果,双方都各退让一步,这件事情也就是邻里之间的小口角,上升不到法律层面。但双方均未息事宁人,依然不依不饶,针尖对麦芒,在微信群里你来我往,互相攻击,聊天的“尺度”和激烈程度逐步上升。3月5日,王某对夏某进行了辱骂,言语恶毒。王某辱骂两句之后,夏某进行了回击,连续发了十几条微信内容,言语粗俗,内容不堪入目。之后,王某在微信群内没有进行任何回复,转而向肃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夏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网格调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恰好是包挂该网格的网格法官,在法官进行调查了解后,认为该纠纷系辖区居民之间生产、生活引发的误会。此案具有典型意义和教育意义,于是案件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到小区所在街道的网格长,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在网格内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夏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向王某道歉。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言语对王某造成了名誉侵权。王某也表示,自己在微信群里言语确实存在不当。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当场撤回了对夏某的起诉。同社区的居民也表示深受教育,知道微信群骂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至此,本案不仅取得了不错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社区网格化治理减少了阻力。

通过开展“法网融创”行动,法官走进基层网格,拓宽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在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网格长与法官携手,用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困难事。

法官提醒:名誉权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一大热门话题,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名誉权的维护意识也日益觉醒。网络虽具有虚拟性,但也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不是法外之地。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散布不实消息,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治社会,我们的一言一行均受到道德、法律的约束,要时刻把握好言论边界,避免给自己带来烦恼,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