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李燕团队成功调解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22年7月,被告刘某(系未成年人),在上学途中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肃州区共和街由东向西横过斑马线时与原告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至原告王某车辆损坏。2022年8月,酒泉市肃州区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王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王某的车辆在4S店维修,共花费7665元。后原、被告双方针对维修费用的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原告无奈故将被告刘某及刘某的法定代理人诉至本院。
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此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对赔偿的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案件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商谈和解,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认真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不断调整和解方案,经过案件承办法官的不断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5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纠纷的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快速锁定矛盾焦点,分析化解矛盾的方法,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格规范调解行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但同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经过梳理发现,这类案件均存在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行驶等问题,例如车速过快、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行驶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法规在心中,平安在手中。为了避免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无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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