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敦煌法院执行局,将材料款执行完毕,让我公司得以尽快开工复产。”说着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至执行人员手中,感谢法院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据悉,某实业公司于2020年欠某建材公司材料款150000余元,约定2022年5月前全部付清,后未付清,某建材公司遂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分期履行。到约定期限后,某实业公司仍未履行,法院遂依照法律规定对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强制措施,在送拘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仍不配合履行,在抵达看守所门口后,该企业改变态度将剩余110000余元执行款一次性交纳完毕,并对其行为深感懊悔,表示以后会遵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按时履行给付欠款义务。
敦煌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精神,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执行案件中依法审慎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刚柔并济切实减轻因执行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多种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及当事人争取发展空间创造有利条件,着力解决和纠正不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到位、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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