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来自某省外企业的一份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申请书。
原来,这家外省企业2021年在阿克塞开展项目施工时与另一家本土企业发生了纠纷,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了和解,遂身为原告的本土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规定,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地在互联网公布了该裁判文书。
随着这家省外企业业务范围的扩大,考虑到今后业务经营、商务合作、招投标、企业融资等方面会因之前上传的裁判文书导致在一些企查网站上显示公司风险指数偏高,遂向法院申请撤回在网站公布的法律文书。
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申请后,充分了解企业诉求,立即进行分析研判,认为该公司与原告公司达成了和解,且原告公司亦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故其虽作为被告但并未承担实体责任。经过与上级法院和本院审管办负责同志沟通对接,经逐级上报后上级法院认为符合可以不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便按照程序依法在48小时内撤回了上网文书,企业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
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以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不断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遵循“审慎善意”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良影响,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赢得了企业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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