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涉不良金融资产清收,近日,肃北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千里赶赴酒泉办理韩某与某金融企业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当事人韩某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到达酒泉之后,执行干警迅速联系了被执行人韩某,但韩某以在外地为由不予露面,经多方打听,确定韩某就在酒泉之后,执行干警又采取蹲守的方式迫使韩某露面。韩某露面后,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教育下,韩某最终同意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在了解到韩某在其父母住处存有若干建筑架杆可供执行后,执行干警又陪同韩某前往其父母处对建筑架杆进行查验、并联系买家按市场交易价格出售,韩某又另从他处筹得部分款项,最终被执行人韩某迫于压力分四次缴纳执行案款50000元至肃北县法院执行专户。县法院执行法官最后对韩某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韩某认识到错误后表示今后将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按时交纳后续执行款。
此次千里执行充分彰显了执行干警积极响应全省“三抓三促”行动的号召,抓执行促落实,用实际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下一步,肃北县法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执行工作的成果,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解决执行难题,以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在新的季度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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