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为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4月7日上午,敦煌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70余名干警来到植树点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在植树现场,技术人员讲解完植树流程和注意事项后,大家拿起铁锹,挖坑植苗、铲土入坑、灌溉浇水,泥土弄脏了鞋袜,汗水挂满了脸颊,大家却全然不顾,处处呈现出热情高涨、争先恐后的劳动景象。经过干警们的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植树任务。
不负“绿水青山”,方得“金山银山”。通过此次植树活动,大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了干警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敦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生态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