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选派精干力量,积极协助外省法院对被执行人占有的车辆进行查封,合力攻坚执行难问题,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江西省某法院在办理某汽车租赁公司申请执行姜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姜某多次不支付车辆租赁费且拒不配合执行。申请执行人通过定位得知,该车辆在金塔县内,该法院随即派出四名执行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地,该法院执行干警到达后,因对当地情况不了解遂前往金塔县法院请求协助执行。金塔县法院在收到协助请求后,立即抽调5名执行干警陪同兄弟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车辆所在地。
在金塔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很快便找到了被藏匿的车辆。经了解,因该车辆尚欠付维修费被留置在某汽车维修人员王某的厂房内,因欠付维修费较多且姜某不能支付,王某及王某家人将执行干警围堵起来,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金塔县法院执行法官随即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向其告知妨碍执行的后果。外省兄弟法院执行干警则与申请执行人协商,顺利解决了修理费的问题,直至次日凌晨3点此次协助执行工作才顺利完成,最终兄弟法院干警将车辆拖回江西。
金塔县法院在配合兄弟法院异地执行中倾力相助,以优良的作风、快速的反应,成功协助扣押车辆,赢得了兄弟法院的衷心感谢和高度评价。近年来,金塔县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不断提高执行工作大局意识,提升执行效率,始终把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初心使命。今年以来,已接受外地法院线上线下委托执行事项17件,办结17件,受到外地法院一致好评。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