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随着又一波冷空气袭来,酒泉多地迎来了降雪天气,然而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金塔县法院执行干警仍然热情不减、无畏大雪开展工作,冒雪赶往现场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2014年,王某与李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李某将土地出租给王某,租赁期至2019年届满。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了2015年、2016年的租金,2017年至2019年的租金没有支付,后李某以违约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法院判决后,李某要求王某返还租赁物,但是王某仍没有及时返还,后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王某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且告知其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认真审核材料,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交的返还物清单与判决有出入,通过调阅相关审判卷宗,确定了需要返还的物品,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确认返还物清单,并当场约定于第二天在申请执行人家中进行交接。
不料一夜过后雪花漫天飞舞还夹带着细雨,气温瞬间下降到零度以下,路面也有一层薄冰,给出行带来了不便。但考虑到正值春耕备耕的季节,一上班执行干警便克服出行困难,准时赶到了申请执行人家中。看到冒雪而来的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很意外,连连说着没想到下雪天路虽难走,但法院的执行也没有被耽误。剑拔弩张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最终被冒雪而来的执行干警耐心劝和,多年积怨得以化解。
感民之所急、知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执行干警们不畏严寒、冒雪执行给当事人带去的不仅仅是希望,更是司法为民的温度。下一步,金塔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用实际行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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