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两份供煤协议,协议约定了供煤的数量、单价及供煤的截止时间。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给乙公司完成了供煤数量,乙公司仅支付甲公司煤款80万元,剩余煤款71万元未支付。后双方为此酿成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煤款并承担滞纳金。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认为该案虽然涉案标的金额大,但法律关系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存在调解基础。承办法官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被告乙公司表示因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拖欠货款实属无奈。考虑到乙公司资金紧张,一次性还款过于困难,承办法官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乙公司表明会积极还款。甲公司看到乙公司的还款诚意后表示同意分期还款的方案,并放弃一部分违约金。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高效妥善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