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通过案外人提供私有财产,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4月,被告李某在修建彩钢大棚时,雇佣原告王某前往帮忙,施工过程中王某不幸受伤。因李某没有按期足额给付王某赔偿款,王某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应赔偿王某6万余元。后李某未按期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传唤李某,但李某一直东躲西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经多方打听,在掌握被执行人李某的活动轨迹后,执行干警抓住时机,成功将李某拘传至法院。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李某依然不为所动、态度强硬。鉴于此,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做完拘留前医学体检后,被执行人李某感觉到法院动真格了,当即联系亲朋好友履行义务。后李某兄弟李小某了解到其要被拘留,便主动提出用自己名下的车辆抵顶案件款,并出具了车辆的所有手续。执行干警依法向案外人李小某释明了车辆作为执行财产的法律后果,李小某表示希望李某能够通过这件事吸取教训,好好做人认真工作,自己清楚法律后果也自愿提供,他自愿提供。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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