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事,不可不慎。有的人彼此不够了解,就慌慌张张订下婚约,后关系失和,又匆匆忙忙退婚,不光产生感情争端,还容易引发财产纠纷。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2年3月,小林和小美经人介绍相识,5月就举行了订婚仪式,小林及小林的父母给小美订婚礼金8.8万元,小美父母回还礼金6000元。同时,小林给小美赠送了价值3.5万的金项链等首饰。可惜好景不长,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小林提出退婚,但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了争议,小林将小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美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只同意退还部分彩礼,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但均因双方积怨很深,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承办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判决小美及小美的父母返还小林彩礼6.2万元,并退还金项链等各种首饰。判决生效后,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又不厌其烦的给小美及其小美的父母进行了释法说理,小美遂主动履行了全部案件款,退还了首饰,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