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时下万物复苏,正直发展生产的有力时节,敦煌市法院以“三抓三促”为契机,主动上门促执行,有效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执行现场一:
这天,执行干警小刘和小黄来到被执行人祁某家口,家中无人,祁某依旧通讯不畅,无法联络。经走访得知,祁某名下有商铺一间已被租出,目前处于经营状态。执行干警小刘和小黄立刻赶往祁某名下商铺,在与商铺经营者沟通过程中了解到祁某名下还有四间房屋,其中两间处于空置状态。小刘和小黄立刻赶往祁某名下四间房屋所在地,并依法对两间空置房屋进行查封。
执行现场二:
一家,两家,三家……因为联络不到被执行人,执行局的干警们只能挨家挨户追寻被执行人线索、探访被执行人的家属。遇到家中无人的,就将执行文书进行张贴;遇到家属在家中的,由被执行人家属代收执行文书。有不理解执行工作的当事人家属抱怨:“大早上的就来送这些,晦气不晦气!”对此,我们的执行法官只能无奈一笑,回应道:“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请您理解。”
在此,敦煌法院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
“三抓三促”助执行,我们保持进行时!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