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近日,肃州区法院清水法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开庭”服务,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清水法庭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因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应诉。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该起案件。
这是一起某银行与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没有庄重的审判台,但是庭审的严肃性却丝毫未打折扣,整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由于老人听力也存在障碍,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靠书写进行。庭审前,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庭审时,也一直耐心地向老人核实案件情况、核对证据原件。庭审结束后,更是细心指导老人核对笔录,近一个小时的庭审,每分每秒都见证了法律的严谨、规范,彰显了司法工作者的柔情与温暖。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将庭审现场搬至田间地头、社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用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上门”,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巡回法庭”“上门办案”等新型审判方式,竭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