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法院金佛寺法庭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立足“产业法庭”特色优势,对辖区内涉及制种、花卉特色产业类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
“我制种面积都落实好了,马上开始种制种玉米了,但是王某一直阻挠我种地,请法庭赶快帮我把地要回来”。4月14日,丰乐镇某村村民张某、杨某急匆匆地走进金佛寺法庭,焦急地说道。经了解,张某、杨某、王某均系同组村民,因租赁耕种同组村民韩某的耕地发生矛盾,互相阻止对方耕种,多次发生口角,你来我往互不相让。韩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人,数年前其母亲将家中20亩耕地租赁给王某耕种。后韩某母亲去世,其在银行的贷款逾期,张某、杨某作为担保人将该笔贷款代为偿还,并向韩某进行追偿。韩某因无力偿还,遂将其承包地20亩租赁于张某、杨某耕种四年抵顶代偿款。春节后,张某、杨某耕种该20亩土地时,王某以与韩某母亲的口头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且双方存在经济纠纷,阻挡张某、杨某耕种,遂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针对涉农纠纷,尤其是在春播的紧要关头,金佛寺法庭快速启动“绿色通道”,积极与案件当事人沟通,探寻双方矛盾焦点,从春耕时节时效性和矛盾纠纷源头出发,决定对该案件先行调解处理。当日,以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法庭干警组成的“四调联动”调解小组开始工作。
经调解小组成员和当事人对涉案土地进行实地查看,在历经6小时多轮次调解之后,最终张某、杨某与王某达成一致意见,三方握手言和。事后,张某、杨某高兴地对法官说:“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把制种玉米种到地里了”。
肃州区人民法院金佛寺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主动作、靠前作为,结合法庭特色,充分利用新型调解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一线,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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