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教师依法执教能力,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法官孙建华围绕“法律对学生的保护”这一主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受邀为金塔县幼儿园全体教师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法官结合工作实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以及防止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等法律知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校园安全案件及各种事故等特点进行了宣讲。此次活动,不仅给教师上了一堂法治课,而且进行了意义深远的法治教育。老师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争做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践行者,让法律护航生活,用法律规范工作。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展现法院担当、贡献法院力量。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