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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见实效】肃州区法院:“教科书式耍赖”,听说要拘留,“没钱”变“有钱”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5/4 11:59: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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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大多数被执行人都有一个共性 ,那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甚至视法律为儿戏,为了躲避与逃避执行,总想办法跟法官“兜圈子”,非得让法官采取强硬手段加以震慑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不,在“陇原风暴”强势来袭向执行难吹响“冲锋号”的时候,肃州区法院执行局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教科书式耍赖”躲避执行的案子。

    法官:“判决已生效,请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执行义务。”

    被执行人:“我没有钱!你能拿我咋子嘛?”

    法官:“法院将依法对你进行拘留。”

    被执行人:“我我我....我身体不好,你不能拘留我。”

    法官:“放心,我们会先带你做个体检。”

    被执行人:“我......”

    请看案例:2020年11月5日,肃州区某银行向申请贷款的老李发放贷款53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还款日期为2022年11月5日,小孙和小夏(系夫妻),为老李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借款人老李及担保人小孙、小夏仍未归还,该银行遂将老李等三人告上法院。后经肃州区法院判决:老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偿还该银行贷款本金530000元及相应利息;小孙、小夏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老李等人未按时履行其法律义务,该银行于2023年2月25日向肃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面对执行法官的告知,老李依然我行我素,找各种借口和理由拒不履行。法官当即告知老李“如果你执意拒绝履行,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此时老李仍不悔改,而是改变“策略”说“我现在没有办法”、“等我有了钱我就还给银行”、“拘留我,银行也拿不到钱”之类的话,企图开“空头支票”逃避强制执行,蒙混过关。在场的执行法官随即郑重告知,如若继续拒不履行义务,我们即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决定,若查实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按“拒执罪”追究其法律责任。看到法院“动真格”,在巨大的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下,慌了神的老李、小孙和小夏才意识到“法律不是儿戏”,即躲避不了,也蒙混不过。于是请求法院给他们一次机会,随后老李等人给亲友打电话筹款,当场主动履行了530000元,并于银行达成了和解协议。

    本次“陇原风暴”执行行动是肃州区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阶段,统一部署的又一次强制执行行动,我们将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勇前进,将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实现高效、精确和全面打击“规避执行”“拖延执行”的不良现象,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

法官提醒

    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必须得到尊重和自觉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法院有权依法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惩戒,包括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知错能改者,法院始终采取鼓励、包容的态度,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不要等失去自由时才幡然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