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申请执行刘某返还车辆一案,我发现他回家了,车也在他家门口,你们现在能不能过来……”清早一上班,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为迅速控制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和执行干警的不懈坚持下,最终顺利扣押车辆。
成某与刘某因物权保护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返还成某某品牌特定发动机号汽车一辆,如不能返还,赔偿购车款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向成某返还车辆,也没有赔偿购车款。在成某电话联系其返还时,刘某要么拒接电话,要么敷衍推脱。成某到刘某家中寻找时,刘某也闭门不见。无奈之下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并上门寻找,一直未找到刘某及车辆。执行干警及时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申请人称刘某经常外出,返回时间不确定,他会关注刘某动向并配合法院查找。不久后执行干警就接到成某电话,称看到刘某车辆在其家门口。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到刘某家楼下后,却没有发现车辆,刘某也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只好原路返回。就在返回途中,成某无意间在电话中提了一句:“我知道他老婆在哪上班,不知道是不是送他老婆去了……”执行干警敏感的捕捉到了信息,当即决定前往刘某妻子工作地查找。到达地点后执行干警在周边停车场、道路逐处查看,不放过任何可能停放的场所,在执行干警的坚持下,最终在相距较近的一小区门口发现了车辆,并立即联系刘某对车辆进行了强制扣押,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不仅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也可以与法院沟通其它信息,执行干警通过梳理,对有利于执行的线索定会紧抓不放,此类信息也有利于法院精准出击及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助于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快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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