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助公司解决了这起纠纷,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被告乙公司负责人在法庭上激动地说。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不仅帮助被告乙公司顺利度过难关,还成功让对簿公堂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被告乙公司与原告甲公司签订《换热设备加工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96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了乙公司,但乙公司仅支付甲公司货款77.6万元,剩余18.4万元未支付,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卷,发现这起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明确。为尽快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庭审前,承办法官询问了乙公司未付款的原因,乙公司表示对欠款事实认可,希望可以分期偿还。承办法官遂耐心细致的做甲公司的调解工作。最终,甲公司表示都各自有困难,能体谅乙公司的难处,同意乙公司的分期付款意见,并放弃部分利息,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纠纷就此化解。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