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郭某某带回已交法官处理”、“被执行人李某某我团队已处理完毕,现移交另一执行团队”、“被执行人马某某、钱某已交执行款115517.08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一条条执行信息不断反馈到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这是肃州区法院自部署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以来的一个执行工作场景。
5月9日,也就是“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首日,肃州区法院共结各类执行案件39件,其中执行完毕13件,终结执行9件,终结本次执行12件,其他方式结案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8万余元,达成执行和解9案,拘传1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办案法官,我在铧尖镇碰到被执行人郭某某了,请速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赵某某的电话后,火速派出执行团队前往铧尖镇带人,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正在煤厂买煤,说明来意后,郭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遂与申请人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交纳执行款近2万余元,本案以终结方式结案。
“杨法官,我今天特意过来交纳我的执行款,请尽快取消对我的限高措施,我想外出买不了机票,出行太不方便了。”被执行人鲁某手上拿着现金14841元,要求当场交款结案,当场解除限高措施,原来,该案执行立案后,申请人、执行法官多次找寻,均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鲁某,本院遂按照法律规定对鲁某实施了限高、临控等执行措施,不料数月后,处处出行碰壁的鲁某主动来法院全额交纳执行款,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鲁某批评教育、释法说理后予以解除限高措施,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自“三抓三促”行动、全省法院“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肃州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勇于亮剑、主动创稳,适时组织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将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涉金融、涉企等多类执行案件分时段、滚动式、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展现了肃州区法院及时兑现群众司法承诺的决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捍卫了司法权威。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保持恒心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回应群众共司法需求,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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