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充分发挥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解并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刘某、白某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22年8月,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白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白某和女儿刘小某所有,刘某于2023年2月前配合白某、刘小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23年4月30日,因刘某未如约办理过户手续,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刘某称,离婚后女儿刘小某实际由其抚养,现居住在约定过户的房屋中,无法配合白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准备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为此,执行干警多次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和谈,试图就房屋过户达成和解协议,但因争议较大协商未果。
出现转机
2022年5月4日,刘某以变更抚养权为由将白某诉至敦煌市法院。执行法官与民事法官一起互相沟通,联动调解,最终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给付白某房屋折价款100000元,房屋归刘小某所有,待刘小某年满18周岁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刘小某由刘某抚养,白某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刘小某的权利。调解书签收当日,刘某向白某当庭履行了房屋折价款,白某向执行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至此,两个案件都圆满结案。
敦煌市法院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过程中,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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