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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物业服务起纠纷 司法调解止纷争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欢 王权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6/1 11:39: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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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安全运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入驻小区接受物业服务的居民群体不断上升,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这类诉讼案件,肃州区法院始终坚持“能调尽调、以调止纷”的原则,努力从诉源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肃州区法院受理了十多起酒泉市某物业公司起诉多名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案件。原告酒泉市某物业公司在向小区业主催缴物业服务费用时,部分业主未如期支付。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遂将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诉至肃州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干警在审查物业公司提交的诉讼材料时,发现案件诉讼标的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理由清楚,经过当事人同意后,便将此案件移交至诉前调解员调解。调解中心收到该系列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人员多、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为排除风险,妥善解决矛盾,调解员积极主动跟业主沟通,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详细了解业主们不缴费的原因,对双方开展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畅通沟通渠道,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水平,缓解业主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以类案的处理结果为导向,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业主进行劝说,让业主了解到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促成其履行缴费义务。并从中斡旋,向当事人双方普法释法,晓之以理。经过努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十多起物业服务纠纷系列案件圆满解决,该物业管理公司向肃州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送来锦旗表示诚挚的感谢。肃州区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机制,通过调解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这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公正高效的司法需求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三抓三促行动“抓执行促落实”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