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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肃州区法院开展“6·5”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6/6 9:28: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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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区法院积极行动、提早谋划、制定方案、周密部署。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文昌带领环资合议庭成员前往东方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宣传、案例解读、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精心准备了环保宣传资料,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解答疑问,解读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诉讼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向现场群众提供肃州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官方账号等宣传平台,倡导大家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了解法院工作、关注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让群众更加直接地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违法严重后果,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监管作用。

    活动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文昌向群众介绍了辖区内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大家讲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保护环境。环资合议庭法官胡瑜向现场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结合《行政处罚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诉讼案例的解读,倡导大家保护环境。环资合议庭法官张小霞向现场群众介绍了辖区内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结合大家日常生活实际,重点讲解了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等犯罪的刑法条文,加强群众对该类违法犯罪的认识,提升鉴别防范能力。

    生态文明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保护。近年来,肃州区法院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执质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