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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敦煌市法院:当庭调解当庭履行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伏鸿、路晓风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6/8 17:03: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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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敦煌法院七里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南某某当庭领到中介费35000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南某某家住河南,2022年,原告南某某为被告敦煌某公司推荐、介绍工程,事后被告允诺给付原告介绍费五万元,后南某某在催要过程中,被告只给付5000元,剩余部分没有给付。无奈南某某只得千里迢迢到敦煌来起诉索要余款。    

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声称原告介绍的工程总款项并未达到起初双方约定的标准,只同意给付部分介绍费。主审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对案涉事实的描述,结合客观证据,给双方提出处理建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一次性付清了介绍费。庭后原告感动的说,“没想到案件能这么顺利得到解决,敦煌法院办案效率真高,真是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好法院”。

敦煌法院审判工作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高质效办案守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以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再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