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坚决贯彻院党组决策部署,紧盯“在学习上下功夫、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的目标要求,着力研究谋划,以实际行动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落地落实。
近期,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印有“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致谢锦旗,表达了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尽心尽力高效执行案件的诚挚谢意。
据悉,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尽快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玉门法院执行人员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经执行法官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某饭店自去年下半年就处于关门停业状态,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某饭店的性质是个体工商户,执行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执行某饭店实际经营者黄某的个人财产,并将黄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在190064元限额内予以冻结,从而打开执行缺口。并且,执行人员多次找到黄某,从情理、法理、事理上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告知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后带来的诸多不便因素。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劝说和不懈努力下,黄某被法院文明耐心的执行态度所感动,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本案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三抓三促”行动为牵引,以实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在强制执行的同时,注重善意文明执行,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实现既兑现当事人胜诉利益、又解决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目标。”玉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林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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