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为个体商户排忧解难。
原告吴某从事蔬菜销售,2021年7月,被告孙某在瓜州县火车站从事工程建筑业务时,吴某为孙某提供蔬菜配送。孙某将需要的蔬菜通过微信发送给吴某,吴某根据孙某在微信上发送的蔬菜配送清单给其配货,并按时将蔬菜送达至孙某的场地。后吴某多次要求孙某支付蔬菜款,孙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吴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孙某未到庭,为尽快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及时联系了孙某,得知孙某已回江苏老家,其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异议。在征得孙某同意后,承办法官以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了线上开庭,与孙某积极沟通,耐心讲解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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