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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房价上涨卖方毁约,法院强势执行护公正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波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6/14 15:13: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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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在农村种地一辈子,在2015年咬紧牙关与酒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413243元,恰逢当时房价大涨,正当他满心欢喜的时候,却遭到卖家毁约,老李一家落了个房财两空。申请执行人老李与被执行人酒泉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房款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交付房屋,老李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酒泉某房地产公司需承担返还购房款413243元并支付赔偿金290577.51元,判决生效后,酒泉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履行判决,2023年4月25日,老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肃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酒泉某房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在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后,被执行人以赔偿金明显过高为由拒绝主动履行自己的责任,主办法官杨波从法律、社会公平角度向被执行人解释相关法律并列举其他地区相同案例的判决情况,同时告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各种执行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说明自己的对公账户近期有大额资金汇入,希望法院直接从对公账户扣划,后法院分两次将70余万元执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近年来,面对房价大幅上涨,不断出现卖方毁约以期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获益。在此,肃州区法院正告各违约人,在国家法律不断完善的今天,不要期望通过失信获益,诚实守信才能使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