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使干警牢筑拒腐防线,度过一个文明、温馨、廉洁的“端午”小长假。6月21日下午,金塔县法院召开“端午”节前廉政提醒会,切实提高全院干警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端午”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会议再次传达学习了《中共金塔县纪委、金塔县监察委员会<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和近期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就我院两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全院干警要时刻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不松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是强化廉政提醒。各庭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配合院纪检督察部门全方位做好廉政教育提醒,通过节前反复打招呼、敲警钟,重申纪律红线,积极营造崇廉尚简的良好节日氛围。三是强化执纪监督。督察室要不断强化节日期间的监督执纪职责,紧紧揪住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不放松,多形式督察干警制度执行情况和业外活动情况,持续保持对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高压态势,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