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柳园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原则,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1年12月,原告张某与被告韩某跨地域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韩某承包张某约1000亩土地,期限5年,承包费50万元,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开始,并约定如有一方违约需按照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2022年3月,韩某来到承包土地,发现承包的土地经纬度、土壤成分与约定的并不相符,便将土地荒废。随后双方因解除合同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将韩某诉至法院。
越简单的东西往往越不简单。受理该案后,经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发现双方签订的合同过于简单笼统,单从合同内容本身无法认定到底哪一方违约。针对此,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缜密的法庭调查,将原被告双方在签订合同中存在的过错逐项查明,再辅以详细的释法说理。被告韩某认识到,主要是因为自己前期对土地没有做任何的实地查看,仅凭他人陈述就签订合同,之后又随意弃荒,确实给对方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原告张某作为另一方,本应遵循诚信原则,将土地的详细情况向韩某进行如实告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张某当庭退还承包费40万元。
法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促使合同的形成,往往会有意的隐瞒相关事项,但是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一定要本着对自己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认真去审核合同的每一项内容,并尽可能将合同内容细化。因此,只有当每个合同当事人真正做到对合同负责,才能使一份合同真正得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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