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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共护文物安全—瓜州县法院:以司法之力 护历史文物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仕伟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7/6 15:08: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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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历史留给世人的宝贵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积淀和智慧的结晶,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瓜州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多种举措并行,切实加强文物保护。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审判工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定期召开专业审判会议,不断提升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为维护文物管理制度与文物安全、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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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彰显人文关怀。2020年以来,共受理7件文物犯罪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在刑罚适用方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特别是对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并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支持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请求,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用好“三书一函”,完善行业制度。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针对个案暴露的行业存在的问题,加大“三书一函”制发和督促整改力度,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力争形成司法建议协同的刚性约束机制,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文物安全监管力量和巡查看护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督促指导文物单位建立健全组织和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防范能力。

四是加大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公检法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主要办案人员就涉文物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及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及案件共性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排除业务衔接沟通障碍,及时将本地文物犯罪的形势特点、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通报文物行政部门,并借助各自职能优势,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文保工作合力。

五是深化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坚持线上线下、内宣外宣同步发力,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向社会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提升宣传质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法律“八进”等活动,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讲和涉文物犯罪案件线索征集活动,开展涉文物犯罪案件线索摸排、核查、分析研判力度,压实相关庭室、人员线索核查责任,落实线索的分类、移送、跟进、督查制度,进一步发动群众,从群众举报和案件摸排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拓展线索摸排的渠道,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形成全社会支持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