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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金塔县法院:实地查看明案情 法官上门解纠纷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余建鑫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7/14 16:42: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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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法院法官因案施策,通过实地查看,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有效解决问题的同时促进了邻里和谐。

案情回顾:原、被告系多年邻居。被告于2022年10月在原告正常通行的入户通道上放置木头、秸秆等杂物,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生活及通行。原告先后多次请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出面调解,均未调解成功,遂依法起诉至法院。

该案件受理后,通过认真梳理分析案情,办案法官考虑到被告已年逾八旬且行动不便,同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前往当事人家中实地查看并开展调解工作。在被告家中法官了解到,原告正常通行的入户通道原先属于被告的宅基地,被告让原告免费通行了多年。而原告不但不领情,反而将被告用来给院子里的菜地浇水的水渠围入自家院子里,造成被告浇水不便。多年的堵心沉积,促使被告做出了“以牙还牙”的举动,这才在原告正常通行的入户通道上放置木头等杂物,阻止原告正常通行。被告还告诉法官,渠通路通,否则没有商量的余地。了解情况后,法官向被告讲解了相邻权的有关法律知识,并着重告知其应依法维权,不能以违法的方式来维权,否则本来属于有理的一方就会变成无理的一方。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搬走了放置在原告入户通道上的杂物。原告见被告行动,也表示愿意退一步,双方协商处理好相关事宜后,原告遂撤回了起诉,双方重归旧好。

金塔县法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作用,使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有效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的现场勘察,上门调解,不仅推动了案件进展,更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