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10月,魁某与王某结识,得知王某是某房地产中介的员工,魁某正好有意愿购买房屋。经过王某介绍魁某购买了位于金塔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当年10月底魁某与王某签订购房协议,并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款分两次全部结清。购房协议中约定于2022年12月15日交付房子,但是魁某将手续办清并且交付期限到期后,王某迟迟不肯交付房屋,直至2023年6月王某依旧没有交付。魁某无奈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魁某前来法院递交起诉状时,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其陈述事实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了诉讼风险分析和释法说理,在征得其意见后,指派了特邀调解员为双方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经过沟通了解到,魁某确实已按照购房协议将所有房屋款付清,但签订合同后房价上涨,所以王某未及时向魁某交付房屋。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与调解,王某答应三天内交付房屋。房屋按时交付后,魁某前来法院撤诉,称房屋手续已经全部交付清楚。这起案件从递交起诉状到房屋交付到位只用了12天的时间,当事人对法院的高效调解称赞不已。
案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细心、认真倾听并分析问题所在,对症下药及时解决问题,最终案件圆满解决。随着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群众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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