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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解“薪”结!肃州区法院能动司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高晓娟 李燕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7/18 10:24: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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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州区法院速裁庭李燕团队成功调解了两起农民工索要加班费的案件。当事人王某与李某握着李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李法官,谢谢你耐心细致地调解,让我们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背景

被告张某雇佣原告王某与李某从事木工行业,双方口头约定每天的工资为280元,但并未约定一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还是8小时,被告张某认为依据行业习惯应该每天干够12小时,可是原告王某与李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应该是8小时,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应该支付加班费。因此双方产生纠纷,故诉至本院。

倾情调解

案件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随即联系了被告张某,本着能调则调、和谐友善的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辅以“劝、批、谈、教”的调解模式,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双方当事人逐步敞开心扉。通过承办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告王某、李某与被告张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张某愿意当庭支付两原告加班费6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今后,肃州区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加强释法说理,坚持以“和”为主旋律、“情”为主格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春风化雨式的方法调和当事人的纷争,运用情理、法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答疑,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