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又延续了亲情,促进了家庭和谐。
张某(男)与王某于2005年相识后,带着与前妻生育的儿子李某共同生活,期间,张某与王某一起抚养李某长大成人。张某在2022年被查出癌症,王某一直悉心照顾直至2023年7月张某离世。如今因张某未留下遗嘱,为了公平分割王某在某银行遗留的定期存款,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王某与张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二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王某抚养李某多年,形成了深厚的母子感情。法官认为,张某生前与王某互相扶持,王某对张某进行了较多的照顾,调解更加有利于家庭和睦。经过法官耐心开导,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在某银行的定期存款由王某继承,该起遗产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共同生活、相互扶助的过程中产生的亲情,才最难能可贵。在此类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敦煌法院注重法、理、情相结合,以聚人气、讲和气、养正气的好家庭风气教育引导当事人重视亲情,最大程度化解家庭矛盾,让当事人切实的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