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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一男子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

来源: 作者:彭川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8/7 9:18: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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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李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3 月间,利用境外聊天软件组建聊天群,向群内发送淫秽色情信息和链接,先后发展群成员200余人。经鉴定,李某在群内发布淫秽图片500余张,淫秽视频30余部。

QQ截图20230807091820.jpg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利用境外聊天软件传播 淫秽物品,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